由江苏省档案馆牵头,南京市档案馆作为主要制订单位的江苏省地方标准《档案移交和接收规范》(DB32/T5157-2025)于2025年7月28日正式发布。该标准就进馆单位档案移交和接收的范围及内容、程序、时限、档案质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,并就解密及开放审核、进馆档案数量统计、验收申请、检查记录、交接文据等制定了16个样表,对档案移交和接收过程中规范用表的内容和格式作出规定。
该标准对电子档案及档案的数字化成果的移交和接收作出相关规定,引导档案信息化管理技术提升,助力档案信息化技术应用;对完善档案标准体系构建、为全省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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